金山掩埋場位於基金公路金山區與石門區交界處,隸屬於北海岸風景特定區內,地形上屬於坡谷及谷地之組合形式,場址佔地面積約為5.8公頃,實際掩埋區佔地約2.2公頃。掩埋場自民國76年7月啟用,於92年10月封閉停止進廠並進行復育,掩埋廢棄物為該區所產出之一般廢棄物及家戶垃圾為主,另外包括少部分的建築廢棄物,請參閱圖6.2.2-1所示。
本計畫為達將垃圾清除之目的,以下為金山掩埋場工作步驟構想:
- 第一步工作就是將垃圾開挖,並分類處理以回收可用資源。
- 考量資源回收再利用、最終處置場容量有限,金山掩埋場廢棄物及廢土全數挖出後,利用分類技術將廢棄物分類成可燃物、不可燃物、土石方、資源回收物等。
- 新北市新店、樹林及八里等三座焚化廠由於環保局實施垃圾隨袋收費後,垃圾量大幅減少,故金山掩埋場挖除篩分後可燃物之較合適處置方式為善用新北市現有三座垃圾焚化廠之處理量能協助處理。
- 金山掩埋場區全數挖出後,需回填夯實,填方區填築材料應為現場分類土石方,若分類土石方中含有有害重金屬及不適用材料時,不得作為回填材料。